正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7年10月份新登记市场主体信息的公示
为全面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依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进一步提升登记服务效能,实现部门协同监管,现将2017年10月份我局登记的个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在此网站进行公示,请各相关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浏览有关信息,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及时进行信息查询认领,做好相关许可证件的办理和后续监督管理工作。
正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7年10月份新登记市场主体信息的公示
为全面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依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进一步提升登记服务效能,实现部门协同监管,现将2017年10月份我局登记的个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在此网站进行公示,请各相关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浏览有关信息,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及时进行信息查询认领,做好相关许可证件的办理和后续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