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301

作者: 来源:正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1-17 17:41:47 浏览次数: 【字体:

经初步审定,我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202301171744078762.docx

(审核:刘攀)


分享到: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