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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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
根据《中共正宁县委办公室、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5号)和《中共正宁县委办公室、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正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8号),制定本规定。正宁县统计局(以下简称县统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正宁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县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区域内统计法规的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县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承担辖区内农村经济社会、城市基本情况、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能源、节能减排、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劳动工资、科技、文化产业、服务业、社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GDP等专业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的布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及国民经济核算和社会发展评估工作。
(六)承担城乡一体化、农产量、人口、劳动力、国内旅游、社情民意以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农产品价格调查和零售物价指数等项抽样调查工作。
(七)承担全面小康、畜禽监测、投入产出、非公经济、生态环境评价、妇女、儿童、社会发展、科研等专项统计监测。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门辉:主持全局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姚俊辉:主管党建纪检室;主持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组织承办纪检监察、党支部业务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永民:主管统计执法工作;承办市局执法监督科及县局有关中心业务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永明:主管工贸服务股、综合业务股和机关财务工作;组织承办市局综合科、投资科、工业能源科、商贸社会科、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科各相关业务工作。
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杨勇岱:主管调查队、农业住户股;组织承办市调查队、市局农业科各相关业务工作。
副主任科员 库海锋:主管党委系统安排的各项工作,包括意识形态、巡视巡察、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精神文明、平安综治、机关党建、廉政建设、统一战线、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教育、驻村帮扶和办公室工作;组织承办市局人秘科、执法监督科、普查办各相关业务工作。
四级调研员 赵建宁:协助李永明同志分管机关后勤工作。
电话传真:0934--612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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