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内设机构
- 下属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起草全县实施意见,组织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拟定全县主要河流调水的水利规划,按有关规定权限核准、申报、审批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负责全县城乡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配置和保障,拟定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城乡生产生活供水工作。(三)负责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规划,拟定重要河流的核定水域纳污能力,负责检测河流,水库的水量、水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主要河道、水库、渠道及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负责涉水反恐怖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的调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五)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负责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六)负责全县水库区水文水资源监测收集整理全县水文水资源信息和水情预报工作。(七)承担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八)指导防治水土流失工作。(九)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十)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王海宁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水务局全面工作。
姚 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规划计划、建设管理、城乡供水、水质监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驻村帮扶)、“两案”办理、招商引资、信访、财务等工作,分管规划计划股、建设管理股、城乡供水股(宫河塬供水管理站、永和塬供水管理站)、财务股、水质检测中心;分管县水利建设管理站;联系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秦永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国防动员、工青妇、机关管理(含干部管理、编制、职称职级等)、政务服务、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节约用水和节水技术推广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务大厅)、水旱灾害防御股(庵里水库管理所、红土窑水库管理所)、河湖管理股、水政水资源股(节水办);分管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县水务综合事务中心;联系县水保局。
彭赵岗 县水利建设管理站站长:负责县水利建设管理站工作;协助姚勇同志管理农村供水工程组织实施等工作;协助秦永成同志管理办公室工作。
焦智会 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站长: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秦永成同志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李海刚 县水务综合事务中心主任:负责县水务综合事务中心工作;协助秦永成同志管理河湖管理股;协助姚勇同志管理城乡供水股(负责乡村振兴、农村供水工程日常维修养护、人饮投诉办理工作)、宫河塬供水管理站、永和塬供水管理站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驻村帮扶)、“两案”办理、信访等工作。
张宗宏 县水务综合事务中心八级职员:配合完成县水务综合事务中心工作;协助秦永成同志管理水政水资源股工作。
唐会民 县水利建设管理站七级职员:配合完成县水利建设管理站相关工作;协助姚勇同志管理水质检测中心工作。
张 彭 县水利建设管理站七级职员:配合完成县水利建设管理站相关工作;协助姚勇同志管理建设管理股工作。
范亚锋 县水利建设管理站八级职员、永和塬供水管理站站长:配合完成县水利建设管理站相关工作;负责永和塬供水管理站工作。
张亚军 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八级职员:配合完成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姚勇同志管理规划计划股工作,配合完成招商引资等工作。
吴俊峰 四级调研员:协助秦永成同志管理庵里水库管理所、红土窑水库管理所工作。
办公室
职责:综合协调机关各股室工作,办理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秘档案、党务、政务、财会、信息、保密、保卫、两案办理、会议组织、宣传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利行业政府上网工程建设、运行和管理。承办局机关并指导和管理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工年度考核、技术等级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并负责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协助局纪检组抓好机关及局属单位纪检工作。办理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水利职工教育规划及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科技外事工作。负责水务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及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依据:中共正宁县委办公室、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宁县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56号)。
规划计划股
职责:负责组织拟订全县水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水供求规划。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按照流域规划要求,配合市局审查核发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同意书,拟订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行业意见。配合市局关于水利水电工程、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协调指导水务系统勘察设计工作。负责水利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规划全县农村人畜饮水工作。规划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筛选、储备、申报、审批工作。
依据:中共正宁县委办公室、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宁县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56号)。
建设管理股
职责: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国家、省市水利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及水利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堤岸、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等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水利工程的验收鉴定。负责检查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执行情况。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贯彻执行国家水库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移民上访接待、外迁安置统计及平时的宣传教育工作,维护移民稳定。指导全县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审查工作。 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灌区建设与改造,指导灌区实验和日常灌溉管理工作。
依据:中共正宁县委办公室、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宁县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56号)。
水政水资源股(节水办)
职责: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工作,指导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组织指导开展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宣传贯彻有关水利法规。 组织开展本系统水行政执法与水事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办理有关水利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承担全县水利普法宣传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办理取水许可审批和组织水资源论证等事宜。审批取水口和排水口的设置。拟定全县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兼管城乡供排水管理工作。负责水利政策研究,提出水利政策措施。草拟有关水利的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贯彻省市县水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城市用水管理办法》以及市县相关法规政策考核用水单位用水定额并审批办理用水许可证。按照定额标准,对用水户核定,下达用水计划指标(包括自备水源)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下达节水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负责城市用水统计分析工作,认真填报各项统计报表。指导、配合用水单位开展节水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组织交流节约用水的先进经验,推进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对新建工程项目节水“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审批、监督及验收工作。参与城市水资源,节水规划的编制和管理,以及节水科研与新技术推广工作。
依据:中共正宁县委办公室、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宁县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56号)。
水旱灾害防御股
职责:组织编制县级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县级干旱防治规划及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编制抗御旱灾预案。按照防汛抗旱决策和预案要求,负责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实施非工程措施及山洪灾害防御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库蓄水和干旱影响评估工作。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演练。组织协调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监督流域机构、水利工程防洪抗旱责任制落实,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与管理,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洪水风险图编制和运用工作。统计水利设施受灾情况,负责提出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经费的建议安排,指导实施水利工程应急度讯项目。
依据:中共正宁县委办公室、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宁县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56号)。
水利建设管理站
职责:负责辖区内由县级及以下(包括乡镇)实施的小型公益性、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包括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泵站更新改造、水土保持、“五小工程”等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
依据:正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将正宁县水利工作站更名为正宁县水利建设管理站的通知》(正机编发〔2014〕21号)。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
职责:负责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承担辖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现场监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参与工程验收、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处理;负责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利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质量与安全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承担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依据:正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正宁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的通知》(正机编发〔2013〕18号)。
水务综合事务中心(加挂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
职责:负责全县河湖长制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跟踪评价,汇总分析水利数据,推进智慧水利及水利信息化工程建设,承担水利项目规划编制、水利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服务和水利新技术、新工艺推广等工作。
依据:正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涉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正机编发〔2024〕16号)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
职责:主要承担县域内规模较大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自检,对供水规模20m3/d以下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进行水质巡检,为供水单位和农村饮水安全专管机构提供技术支撑。
依据:正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正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中心的通知》(正机编发〔2015〕40号)。
庵里水库管理所
职责:负责庵里水库工程及设施养护维修,水量调蓄,保证庵里水库工程安全运行;负责庵里水库防汛工作,配合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运筹庵里水库防汛抢险人员、防汛物资和实施抢险;负责庵里水库防汛值班值宿,随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等情况,为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提供汛情材料;负责保管庵里水库防汛物资;负责庵里水库防汛资料整理与汇编工作;负责庵里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承办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依据:正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正宁县庵里水库管理所“九定”方案的通知》(正机编发〔2012〕123号)。
红土窑水库管理所
职责:负责水库的日常管理、养护维修、安全运行和防汛工作。
依据:正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正宁县红土窑水库管理所的通知》(正机编发〔2013〕08号)。
山洪灾害非工程项目管理站
职责:负责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及计算机网络汛期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所有监测预警站点的年度检修工作;负责全县监测预警人员和维护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全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日常运行业务指导工作等。
依据:正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正宁县山洪灾害非工程项目管理站的通知》(正机编发〔2014〕26号)
地址:正宁县县城东街06号
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办公室电话:0934-6121403
传 真:0934-6121403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