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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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方式

一、机构职责

    正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局(以下简称县发展改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正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一、中共正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接受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处理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县发展改革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二、县发展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及重大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全县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基础建设等专项发展规划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农产品、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供应、储备计划。承担全县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并监督其实施。负责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产业结构调整。
  (二)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经济开发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县深化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扩大开放、促进贸易和引进资金的政策建议,协调经济开发和科教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研究全县经济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深化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外资的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落实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体制方案。提出全县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指导并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价格方针政策,起草规范性价格文件,制定县管商品价格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和收费政策及管理目录,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进行成本调查、价格信息发布、市场价格监测预警预报、价格认定等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县粮食政策性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储备粮油棉糖等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负责县级粮食、食用植物油、物资计划管理和收储、轮换;编制全县粮油商品流通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粮油年度供需平衡的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全县粮油宏观调控工作,研究提出粮油调控措施。负责全县粮食市场供需、价格的检测和分析,适时发布粮食供求、价格质量等信息;负责研究提出粮食应急运行机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的情况;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保障军队(含武警)粮食供应,指导和帮助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负责中央和省、市代储备粮油的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粮油的监管;研究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化发展规划、粮油仓储、加工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全县粮食产业化经营和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建立健全全县粮油市场体系,加强对全县粮油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粮食系统安全生产、防洪、抢险救灾、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六)进行宏观经济预测、监测和分析研究。监督检查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通过法规政策、信息指导、咨询服务等途径,综合协调财政、金融、税务等职能部门,保证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
  (七)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筹措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确定和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投资体制改革工作。
  (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的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县以工代赈工作的思路和重点。制定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九)负责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拟定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审核能源投资项目、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收储、动用建议;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促进清洁生产有关工作。审查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和节能备案登记。
  (十)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工业品及原材料、农产品和生产资料批发市场、期货市场的发展规划、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食宏观调控和国家粮库建设。
  (十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县域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研究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以及国土资源开发、整治、利用和保护政策,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协调经济开发和科技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研究高新技术的开发和运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十二)负责申报申请国家、省、市预算内投资,协调落实关系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的重点建设项目,承担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及监管,招投标方式核准及招投标工作的现场监督;引导社会投资,强化市场准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和组织开展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推进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负责全县项目的督查、考核等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国家、军队有关规定和军事需要,制定和实施战略物资储备计划等。负责国家重要物资的宏观管理以及网络规划、布局和建设。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发展改革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投资项目网上监管等方面的能力建设。
   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任务。
   2.投资项目网上并联监管。协调推进各相关监管部门通过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管平台,实现网上监管,透明监管。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价格改革。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县发展改革局根据全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2)县发展改革局协调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局负责中介组织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提出中介组织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促进和规范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介组织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3.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完善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和甘肃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门辉   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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