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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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正宁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规划和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牵头拟定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生活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指导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务公开等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
(五)负责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六)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七)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八)负责行政区划和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区域界线勘察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乡镇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集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图。
3.与县残联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结合省市有关政策会同县残联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工作。
党组书记、局长杨东平: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对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梦斐: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社会事务、社会福利(殡葬管理、儿童福利、供养机构管理)、项目建设、人事财务统计、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分管社会事务社会福利股和规划财务股,分管办公室。
党组成员、非公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副局长米辉夏: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政法综治、平安建设、群团统战、社会组织、婚姻登记、慈善救济等方面工作。分管社会组织股。
四级调研员、县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彭旺勤:负责慈善总会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文宏瑞:负责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地名区划边界管理以及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
一级主任科员范育民:负责机关日常事务、信访、城市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
福利服务中心主任郭俊明:负责福利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和老年公寓、居家养老平台管理和机关后勤(安保、灶务、机关电梯、水电暖等设备维护)等方面工作。
婚姻登记处主任魏岚:负责婚姻登记、群团组织以及“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工作,协管社会组织工作。分管婚姻登记处。
四级主任科员范宗宽:负责慈善救济工作。
八级职员贺周虎:协助范育民同志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机关党务、政务等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宣传、信访、档案、政务公开;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协调各股室业务工作及与县直各部门、各乡镇的相关工作;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计划生育、纪检监察及工、青、妇等业务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负责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中央、省市县民政事业资金拨付及管理工作。承办民政统计、本级彩票公益金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物品采购、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等工作。
(三)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负责制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相关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边界争议、地名设标管理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股与社会福利股。负责婚姻登记和公墓建设工作。承担婚姻政策及殡葬改革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落实,推进婚俗改革和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负责儿童福利、养老福利、社会慈善、福利彩票、无着落生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指导,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体系建设。
(五)社会组织股。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县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承担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职责。
正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正宁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正宁县福利服务中心 永和福利院 榆林子中心敬老院 宫河中心敬老院 五顷塬回民敬老院
正宁县山河镇南二环9号
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电话传真:0934--61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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