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10月30日,您在正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咨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减免政策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咨询的缴费减免问题,经分析,您所指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资助政策”。该政策实行全省统一标准,并依据人员类别进行分类资助。具体资助标准严格依据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资助标准如下:
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
1.特困人员、孤儿享受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
2.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每人每年资助310元,个人实际缴费90元。
3.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每人每年资助250元,个人实际缴费150元。
4.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每人每年资助100元,个人实际缴费300元。
政策执行依据:
1.《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资助低收入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4〕37 号)。
2.《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庆医保发〔2025〕69号)。
如您对此仍有疑问,欢迎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0934—6121667,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正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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