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召开“准四上”企业统计入库工作专题会议
10月26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准四上”企业统计入库工作专题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边桃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县统计局传达了全市2020年第四季度工业经济运行调度暨“准四上”企业统计入库专题会议精神,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王光龙对工业经济运行和“准四上”企业统计入库工作的批示精神,并安排市政府“准四上”企业统计入库专项督查准备工作。会议书面印发了《关于推动统计调查单位入库工作的意见》《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通知》《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四上”企业统计入库工作的通知》。
边桃指出,今天召开这次“准四上”企业统计入库工作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市2020年第四季度工业经济运行调度暨“准四上”企业统计入库专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准四上”企业统计入库工作,督促拟入库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规范入库行为,确保达规达标企业依法应统尽统,提高“四上”企业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边桃强调,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是“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必须深入一线摸排打捞,督促符合“四上”企业标准的企业依法入规统计。要抓好宣传、申报工作。县统计局、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卫健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分工,根据《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联合惩戒措施42条,分类制作精准的宣传资料分送企业,大力宣传依法依规入统是企业应尽的义务。要依法进行惩戒。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遵守“6个不得”的法律底线;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遵守“7个不得”的法律要求。同时,要根据实际建立高质量发展基金或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通过无偿贴息贷款扶持培育入库企业。近期,县统计、市场监管、住建、工信、商务、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要依法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达规而不愿意申报入库的企业要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依法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及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资格,并在项目审批中限制建筑业企业资质,依法限制享受各类政府优惠政策。要建立健全机制。按照“全国统一管理、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资料信息共享”的原则,由县统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建立经济运行联席会议机制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做好全县“准四上”企业入库工作。同时,县政府要及时督查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要及时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和部门要建立激励机制,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审核: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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