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四项措施”强化投资项目监管
今年以来,正宁县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坚持“上项目、办企业、优服务”,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作减法”。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投融资体制改革措施,着力去权力、放权限,减程序、压时限,强服务、提效率。制定《正宁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管理清单,统一项目名称和申请材料,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严格按照项目投资审批规定,放宽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规模标准,减少评估评审事项,落实投资风险管控措施,把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办结,切实推进审批提速,加快项目落地。
二是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不见面”。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和省市“1+5”综合改革措施,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网上申报代办制、申报资料容缺受理制、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制“五项制度”,推行“不见面备案”,再次简化备案程序和资料,为企业提供代办服务,把备案时间压缩至30分钟之内,实现即来即办,企业投资备案更加高效快捷。
三是投资项目同步并联“网上审”。严格落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办法,积极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实现了23个职能审批部门并联审批,开展投资项目网上审批工作,有效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实现了“项目审批时间减一半”目标。通过投资监管平台审批、备案各类项目152个,投资规模89.6亿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107个,投资规模58.1亿元,企业投资项目43个,投资规模31.5亿元。
四是投资领域诚信监管“体系化”。统筹推进投资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信用监管,探索建立信用监管体系,把投资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统一监管,打破了行业限制,推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落实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录入“双公示信息”3082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853条,行政处罚信息229条。加强综合执法、联合监管,对县内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规范了企业投资行为,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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