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工作 作者:王迎军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6-08-07 22:57: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今年以来,正宁县加大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促进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按照省、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或施工许可证前,按照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或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面积足额预缴专项基金,按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规定执行。(编辑:县政府办) 分享到: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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