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民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申请社会救助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要求,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畅通申请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救助措施
广大居民群众因疫情影响出现基本生活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可申请三个方面的救助政策:一是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二是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三是临时救助。
二、救助范围
1.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骤降、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申请享受城乡低保。
2.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3.因家庭成员被隔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4.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返岗复留、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可在务工地或常住地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5.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临时救助。
6.因疫情滞留且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和流浪乞讨人员,可申请临时住宿、饮食、衣物等救助帮扶。
三、申请方式
基本生活遇困群众可向当地乡(镇)提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项申请,也可拨打救助服务电话进行救助申请和政策咨询。
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
正宁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0934-6126982
西坡镇:0934-5956678
山河镇:0934-6121438
永正镇:0934-6271816
榆林子镇 0934-6171046
宫河镇:0934-6261238
周家镇:0934-5951984
永和镇:0934-6351541
湫头镇:0934-6151100
五顷塬乡:0934-6151130
三嘉乡:0934-6140168
正宁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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