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1+6”措施推进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化
今年,正宁县纪委针对执纪审查工作中存在“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够严格,各职能室在问题线索管理处置中职责不够清晰,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环节审批手续不够规范”的问题,采取“1 6”措施,全面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
“1”即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的责任和程序要求,结合县纪委工作实际,制定了《正宁县纪委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规则(暂行)》,进一步明确了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职能室在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6”即研究制定了县纪委《问题线索分办意见单》《线索处置呈批单》《初步核实方案审批单》《初核结果处置呈批单》《立案审查方案审批单》《移送审理呈批单》等6份呈批单,根据问题线索的性质和环节,分类处置,逐级审批,确保了线索处置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截至目前,通过采取“1 6”措施,县纪委按照相关程序处置问题线索96个,做到了全程痕迹化管理。
(编辑:县政府办)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