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基层动态>详细内容

正宁县提升城乡低保标准

作者:张丽娜 苏锐周 来源:县外宣办 发布时间:2017-10-05 10:15:00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正宁县持续加大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力度,稳步提升城乡低保标准,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正宁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与月补助水平分别较上年提高17%和19%,保障标准和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428元和382元;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月补助水平分别提高2.5%、10.4%,达到292元、275元,全年达到3504元、3300元,稳定实现了全县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6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42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46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10元。目前,全县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401户3544人、农村低保对象10219户32704人、农村特困人员922人,发放城市低保保障金1231.3万元、农村低保保障金4388.2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370.3万元。

(编辑:县政府办)

分享到: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