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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17 11:21:59 浏览次数: 【字体:

正宁县市场监管局立足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纵深推进违法案件查处“铁拳”行动,有效维护市场合法经营秩序。现公布两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既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也告诫各类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案例一:

      正宁县城某休闲娱乐俱乐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2025年5月29日,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正宁县某休闲娱乐俱乐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732.4元的行政处罚。

      正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正宁县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开展检查时,在正宁县某休闲娱乐俱乐部查获其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的烟草制品中华(双中支)0.6条,中华(软)2.1条,兰州(硬黑中支)2条,兰州(硬吉祥)0.2条,兰州(硬珍品)5条,利群(新品)0.7条,中华(硬)0.1条,芙蓉王(硬)0.5条,共计8个品牌11.2条,货值:3662元。经查,该店经营的烟草制品由该店从别的门店以低价购买,未索要购买票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外,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案例二:

      正宁县城某棋牌室俱乐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2025年11月7日,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正宁县某棋牌室俱乐部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95元(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年10月28日,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市场检查时,在正宁县某棋牌室俱乐部查获其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的烟草制品共计6个品牌5.8条,货值:1975元,经查,当事人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外,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正宁县市场监管局公布典型案例,一是对民生领域违法零容忍;二是对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罚;三是对危害市场秩序打击不松懈。
     下一步,正宁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跨部门协同机制,切实筑牢市场安全防线,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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