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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三十八项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作者:鲁海龙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09-25 17:08:4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庆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庆办字〔2018〕24号)要求,现对完成整改、拟申请销号的第三十八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问题名称:第三十八项:在自然保护区及林场内还有9个资源勘查开采项目,在饮用水源地内仍存在39个资源勘查开采项目。

责任单位:正宁县人民政府

整改落实情况:省、市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各级各类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处置有关文件下发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及时召集相关保护区主管部门、地质勘查单位专题研究部署,核实核准有关数据,协调解决具体事宜,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各项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2个勘查项目和4宗矿业权的整改退出任务。一是由甘肃煤田地质局庆阳资源勘查院承担实施的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甘肃省正宁县罗川东部勘查区煤炭详查”已通过省地勘基金管理中心组织的评审,野外施工场地已平整、复垦,项目已结题。二是由甘肃煤炭地质勘查院承担实施的2015年度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甘肃省正宁县许家塬勘查区煤炭预查”已完成省地勘基金批准实施的全部实物工作量,野外施工于2018年1月结束,施工现场均已平整恢复。2018年5月23日,该项目通过甘肃煤田地质局野外验收,预查阶段野外工作已结题。三是县政府于2016年12月对正宁县西坡乡宋畔砖厂依法进行了关停,原县国土资源局发布了采矿许可证注销公告,对其采矿许可证依法进行了注销。2018年6月,原县国土资源局对其范围内改建项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致函原县环保局进行审查,经原县环保局核查,改建项目汇森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原宋畔砖厂)处于正宁县庵里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以外的下游区域,符合环保要求。四是积极组织原县林业、水务、原环保、原文广等保护区主管部门对罗川井田煤炭勘探涉及各级各类保护区再次进行了核查确认,将核查情况及时报告原市国土资源局并加强与甘肃华阳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沟通衔接。2018年7月24日,甘肃华阳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提交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承诺书,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向原县国土资源局致函,说明罗川井田煤炭勘探涉及到的3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范围内未进行勘查开采活动,未造成影响,原则上同意罗川井田煤炭勘探(探矿权)项目保留。五是原县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6月发布了采矿权注销公告,对正宁县周家乡机砖厂采矿许可证依法进行了注销。原县环保局对改建项目(庆盛源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了审查,剩余砖窑和厂房已全部拆除,堆放的砂石清理到位,厂地已全部平整,完成了恢复治理工作。六是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宁正煤田矿区核桃峪矿井部分区域与周家镇两个水源保护地重叠的问题,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县水务局签订了水源保护区退出补偿协议书,县政府以《关于废弃正宁县周家镇周家水源地和核桃峪水源地的请示》(正政请示〔2019〕4号)文件上报市政府退出原周家水源地区划和原核桃峪水源地区划,并废弃原水源地。2019年7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宁县盘克镇等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取消有关情况的函》(庆环函〔2019〕97号)文件,拟同意取消周家水源地和核桃峪水源地。7月23日,县政府十七届第四十次常务会议决定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庆环函〔2019〕97号文件精神,由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县水务局、周家镇配合,对周家镇周家村、核桃峪村及沟底水源地按农村分散式水源地进行保护和管理。

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级方案第三十八项问题,已于2019年9月23日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正宁县人民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30日,共7天。

公示单位:正宁县人民政府

受理部门: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34-6121009

联系地址:正宁县县城南环路8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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