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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15项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作者: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8-10-15 16:18:4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庆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庆办字(2018)24号)要求,现对完成整改、拟申请销号的第十五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问题名称:督察期间,涉及全市44台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还有24台没有完成提标改造(22台正在改造,2台未启用),561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还有274台没有淘汰或整治到位。

责任单位:庆阳市正宁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涉及我县的每小时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时序和进度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面完成县城建成区及周边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治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县上研究制定了《正宁县城集中供热2017年拆除燃煤锅炉及管线网改实施方案》、《正宁县2018年乡镇燃煤小锅炉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正宁县城集中供热工程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并定于5月20日前向社会公开燃煤锅整治清单,对具备并网条件的区域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县城集中供热工程,期项目已经全面完成,二期供热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县城范围内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按照环保要求已全部拆除。

现将以上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阳市正宁县人民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22日,共7天。

公示单位:正宁县人民政府

受理部门:正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34-6121304

联系地址:正宁县南大街5号

正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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