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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森林火灾扑救联勤联动机制(试行)

作者: 来源:消防大队 发布时间:2021-12-10 17:29: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有效整合全县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协调、调动各乡镇、各部门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确保我县森林资源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宁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政办发〔2021〕76号),现建立正宁县森林火灾扑救联勤联动机制(试行)。

一、适用范围

正宁县辖区内发生的森林及林草火灾,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启动联勤联动机制:

(一)森林火灾:发生在子午岭林区及周边的森林火灾;燃烧时间超过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受灾森林面积超过1公顷且火势依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其他需要参与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草原火灾:发生在辖区内荒山荒沟的草原火灾;燃烧超过2小时尚未扑灭的林草火灾;受灾林草面积超过50亩且火势依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灾;其他需要参与扑救的林草火灾。

二、组织机构

(一)县森林火灾扑救联勤联动指挥部(简称县“森联指”)

1.成员组成

县森联指指挥由县长担任,副指挥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正宁分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及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正宁中队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正宁中队、县财政局、县发展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县住建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人防办、县信访局、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县运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供电公司、中石油正宁分公司、中石化正宁县城加油站、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县森联指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

2.主要职责

县森联指负责指导、调度各种力量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指导、调度各有关乡镇、部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等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救援队伍及专家参与火灾指挥扑救;指导有关乡镇、部门完善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落实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配备,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全面掌握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要求等工作。

县森联指办公室承担县森联指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县森林火灾扑救联动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筹备;综合协调成员单位实时掌握、报告全县森林火灾情况和动态;适时对成员单位森林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落实县森联指各位领导关于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部署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组

县森联指人员设置按照《正宁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正政办发〔2021〕76号)落实,并根据灾害性质和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成立工作组,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县应急局负责人

成员:县应急局,县森联指各相关部门,火灾发生地乡镇书记、镇长,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

职责:负责森林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协调相关工作组开展工作,调集各专业救援队伍及有关物资装备进行救援;必要时组织民兵、志愿者参与救援保障工作。

2.安保维稳组

组长:县公安局负责人

成员:县公安局、县信访局、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

职责: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及治安秩序,加强交通管制,确保应急运输畅通,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3.技术专家组

组长: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

成员: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及相关专家。

职责:根据灾害类别,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制定,提供现场救援技术支持,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

4.火灾扑救组

组长: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成员: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运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各乡镇专兼职消防队伍负责人及相关专家。

职责:负责制定现场灭火及应急处置方案,组织火场监测、指导灾害防范,专业灭火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

5.医疗救护组

组长:县卫健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运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及村委负责人。

职责: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心理援助和疫情控制工作。

6.疏散安置组

组长: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成员: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应急局、县民政

局、县交通局、县运管局、县工信局、县水务局、县人防办、县

供电公司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办公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有关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障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动员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参与应急处置、思想安抚、社会捐助等工作。

7.联合保障组

组长:县财政局负责人

成员: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运管局、县人防办、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公司、中石油正宁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

职责:负责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和征用补偿;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应急需要、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协调应急工作人员的食宿、车辆、通行等保障工作;负责应急通信、供电及应急运输保障,负责环境、气象、水文监测等服务工作。

8.新闻宣传组

组  长: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

副组长:县应急局分管负责人

职  责: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适时向社会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自救互救和防护知识等工作。

三、工作方式

(一)日常联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明确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及时报送有关火灾信息;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准备。县森联指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年组织两次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联动演练,提升成员单位协同作战能力。

(二)联动响应。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落实火灾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县政府总值班室电话:0934-6121014),同时报县联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局值班电话:0934-6126168)。

县森联指办公室接到火灾信息报告后,由县森联指办公室主任请示副指挥、指挥同意后启动县级应急响应和联动响应,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和技术专家到岗到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成立相关工作组并开展工作。对未达到启动县级响应条件,但较为敏感且跨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县森联指派出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做好火灾扑救等应急工作。

(三)紧密协同。各成员单位依照本联勤联动机制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四)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将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和林区村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审核: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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