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市场领域“一扫三查”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高效精准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发挥“场所码”哨点监测作用,实现人员流动场所精准防控,更好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市场领域“一扫三查”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域规范设置。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全县市场领域均需申领“场所码”(包括全县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药店、个体诊所、酒店宾招、商场超市、餐馆、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培训机构、文体娱乐场所、会展场所、理发洗浴、门店商铺、建筑工地等所有市场主体),确保所有适合场所“应设尽设”、 “场所码”申领使用全覆盖。
二、主动扫码核验。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示范,严格落实扫码要求。广大群众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要主动扫描“场所码”,出示扫码结果,并指导和要求家人、亲属、好友、身边群众积极主动扫码。同行多人的要逐人扫码,严禁“一人扫码、多人进出”。对老年人、未成年儿童及其他智能手机使用困难人群等特殊群体,可由“场所码”值守人员进行信息登记,有条件的也可进行反向扫码登记信息。
三、专人值守验码。各类市场经营者,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登记使用要求,要有专人值守监督,做到逢进必检、凡进必扫、不漏一人。要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值守人员要提醒进入人员扫码,对不配合扫码核验的人员应拒绝接待、服务并劝离。对“场所码”异常的人员应及时向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934—5951753)和乡镇、社区报告,并及时按照相关防控规定进行管控。
四、严格监督落实。各类市场主体及广大群众要自觉按照“一扫三查”要求,主动配合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各乡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和行业各级各类场所“一扫三查”使用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市场主体,进行通报曝光,停业整改。对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为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贡献力量!欢迎广大消费者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市场主体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2315)。
正宁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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