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全面实施“路长制”工作职责及各级路长、专管员信息公示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甘交公路〔2021〕 15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我县制定了《正宁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现将各部门职责及总路长、各级路长、专管员信息公示如下:
一、组织体系
(一)县级层面:全县设立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立路长,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设立县级总路长办公室,与县交通运输局合署办公,县公路局工作人员为农村公路专管员。
(二)乡级层面:各乡镇设立乡级总路长,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担任;设立路长,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专职副所长担任。设立乡级总路长办公室,与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合署办公。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工作人员为辖区农村公路专管员。
(三)村级层面:各行政村设立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村公益性岗位卫生保洁员为辖区公路专管员。
二、工作职责
(一)各级路长职责
1.县级总路长职责:县级总路长是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负责养护资金的筹措和管理使用。路长协助总路长抓好日常调度、协调、检查、督查等工作。
2.乡级总路长职责:乡级总路长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落实等工作,编制辖区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路长协助总路长抓好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路域环境等综合管理,负责公路日常养护、公路抢险保通、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路产路权维护,负责培训、管理、考核乡村道路养护员,负责信息报送。
3.路长职责:路长是普通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养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日常巡查、养护和整治路域环境卫生,及时制止公路范围内乱修乱建、乱堆乱放、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保障路产路权不被侵占。
(二)县、乡总路长办公室职责
总路长办公室对本级总路长负责,负责统筹协调、制定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通报情况等工作。县级总路长办公室负责审批乡级总路长办公室提出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批准计划执行。
(三)专管员职责
专管员具体承担农村公路日常巡查、隐患排查、路域环境卫生及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负责信息化数据采集、上传等工作;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
(四)县直有关部门职责
1.县交通局: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指导工作,做好普通省道、县道和部分国道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工作和路政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会同县公安局开展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推动路长制全面实施。
2.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联合交通运输局开展公路超限超载治理行动。
3.县财政局: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所需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4.县发改局:指导开展农村公路和运输场站建设等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5.县水务局: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维修工程划定采砂区域。
6.县自然资源局:协调办理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占用土地、林地许可手续,做好公路绿化工作;加大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以及公路沿线砖瓦厂、采石场非法取土、采石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7.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负责查处利用公路边沟、涵洞排污的行为。
8.县城管局:负责对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以及公路沿线洗车、加水点开展清理整顿。
附件2:正宁县总路长及普通省道、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名单.xlsx
(审核: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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