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六十八项(县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六十八项(县第二十五项)
反馈问题:部分村社依河而建,居民沿河而居,水域岸线划分不清,河道管理问题历史欠账多,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堆乱建问题时有发生,河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划界工作,建立权属明晰的岸线管控体系;实施生态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全面清理整治河湖乱象,实现河湖问题动态清零,确保河湖行洪畅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县河湖长制成员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正宁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委托甘肃煤田地质局一四六队对全县四郎河、支党河、嘉峪川河、无日天沟河、北川河等5条主要河流和庵里水库等3座水库管护范围划定工作,共划定河湖管理范围200多公里,埋设界桩1521个,2021年11月县政府对河湖划界成果批复实施。同时,按照省市关于生态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相关要求,对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影像进行比对、实地勘察,河湖管理范围内无居住群众。二是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制定印发《正宁县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持续开展河湖“四乱”整治,发现6处,已全部整改,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和管护措施落实。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省市县三级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落实河湖问题有奖举报制度。三是督促各级河湖长积极巡河履职,带头解决河湖管护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重点工作通报、常态化巡查暗访、有奖举报等推进机制,制定印发《正宁县河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由县河长制办公室牵头会同水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行为。严格落实河湖巡查监管制度,各级河长按照规定频次和要求对责任河流开展日常巡查调研,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沿河“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堆乱建”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严格落实督察通报制度,采取定期通报、定期督察的形式,县河长办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全县河湖长履职情况、乡镇、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督查,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对河湖长制落实中的突出问题,下发督办件5份,全面解决河流“四乱”问题。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现已达到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121014
联系地址:正宁县西大街5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审核: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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