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六十九项(县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六十九项(县第二十六项)
反馈问题:部分县区河道取水设施及计量设备损坏问题突出,未建立起有效的水质水量监测网络体系。
整改目标:督促河道取用水户及时更换维修计量设施,积极推进水质水量监测网络体系建设。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整改情况:针对反馈问题,一是结合“三超两无一拖欠”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开展河道取水设施及计量设备损坏情况普查,经查,全县331处(河道10处)取水工程设施完好,2021年统一配置安装的计量设施运行正常。二是全市已确定并开展日常监测的31个水量监测点中,我县罗川、张家堡、上齐村断面3个测点位置合理,监测数据准确,数据共享正常,为河道水质水量管理提供了依据。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现已达到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121014
联系地址:正宁县西大街5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审核: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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