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三十八项(县第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三十八项(县第十五项)
反馈问题:畜禽养殖业体量规模大,部分散养户与居民区距离过近,粪污还田不规范,臭味扰民等问题突出。督察进驻期间,收到群众关于畜禽养殖粪便污水未规范处置、恶臭扰民等信访举报10余件。
整改目标:加强畜禽养殖散养户的管理与宣教,强化规模畜禽养殖企业现场监管,不断规范畜禽粪便、污水的清理、收集、处置和还田利用,臭味扰民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畜牧兽医站、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
整改情况:针对反馈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畜牧兽医站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制定印发了《正宁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与养殖场(户)制定了《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了评估,督促养殖场建立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并对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定期进行督查。
经核查,一、二、三季度我县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78.63%、78.59%、79.06%。
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正宁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了《正宁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利用2023、2024年两年时间,在全县8个乡镇30家规模养殖场建成建半封闭式堆肥场110270平方米、封闭式污水池53120立方米、排污管线14100米、有机肥发酵车间1411平方米、有机肥生产车间5564平方米。项目实施后,年新增固体有机肥8.71万吨、液体有机肥8.71万吨,预计年均增加产值10452万元。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现已达到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121014
联系地址:正宁县西大街5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审核: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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