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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三项(县第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2-02 16:48:2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三项(县第二项)

反馈问题:督察进驻期间,个别县(区)未能坚持群众满意的办理目标,对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标准不高、措施不精准、整改不彻底,未能有效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整改目标: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加大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的办理力度,确保反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山河镇人民政府、周家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畜牧兽医站

整改情况:省第二轮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项督察期间,共向我县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5批次5件(固废类1件,大气类2件,其他类2件),已全部办结。一是高度重视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做到不回避、不遮掩,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信访问题及时受理处置、即知即改、快查快办、限期办结、跟踪问效,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二是及时依法公开信访办理结果。按照《边督边改信息公开要求》规定,对重点信访案件主动在县政府网站、“12369”信访举报平台进行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向社会公布办理结果,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三是对办结案件扎实开展“回头看”。针对群众投诉的垃圾、畜禽粪污乱堆、清理不及时问题,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整治到位。同时,采取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走访问询等方式对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问题进行专项复查复核,5件信访投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无反弹现象。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现已达到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121014

联系地址:正宁县西大街5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审核: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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