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四十六项(县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四十六项(县第十九项)
反馈问题:庆阳市是典型的黄河流域黄土高原湿陷性地质地貌特征,水土流失问题突出,截止2021年底,每年仍有近亿吨泥沙进入黄河,尚有8500平方公里面积亟待治理。
整改目标:持续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平方公里,到“十四五”末,年入黄泥沙降至8000万吨以下;“十五五”继续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减少入黄泥沙量。
整改时限: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县水保局
整改情况:根据甘肃省“十四五”水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庆阳市“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水土流失面积5000平方公里,我县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1平方公里,每年治理任务56.2平方公里。2021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5平方公里,全面完成了计划任务;今年我县已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47平方公里,已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现已达到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121014
联系地址:正宁县西大街5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审核: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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