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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四十五项(县第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2-02 16:57:1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四十五项(县第十八项)

反馈问题:庆阳市各类油气输送管线长达849.3公里,风险隐患点多。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废机油、废催化剂等各类危险废物数量多、转移频繁,运输道路多与河流伴行或互相穿越,道路崎岖、弯多坡陡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引发水环境污染事件。

整改目标:督促油田开发单位健全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及时消除各类污染风险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辽河油田庆阳勘探开发分公司、中石化华北分公司采油一厂,县油煤办、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

整改情况:一是油气输送管线排查方面。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输油管道安全风险治理工作,做好日常巡查检查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安排行业主管部门对县内庆咸原油管道(正宁段)和兰郑长成品油管道(正宁段)17.1公里管道进行全面排查,均不存在安全隐患。

二是石油开采污染治理方面。督促中石化采油一厂建立“人防、技防、物防”立体综合防控体系,投入150万元完成集输管线、危废暂存点升级改造、管线防腐治理及风险评估等项目,委托第三方公司(甘肃新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运营危险废物暂存点,严格落实危废贮存、运输、处置等措施;督促辽河油田庆阳开发公司将开采过程产生的油泥全部拉运至宁县九岘乡鲁家村临时污泥贮存点,同时编制完成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市生态环境局部门进行了备案。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现已达到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121014

联系地址:正宁县西大街5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审核: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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