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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一项(县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作者: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2-02 17:06: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一项(县第一项)

反馈问题:庆阳市部分县(区)和部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的情形。个别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过程中,习惯“穿新鞋、走老路”,没有积极主动研究解决新形势、新业态下的新问题,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县(区)之间沟通衔接不畅、协作性差、权责关系模糊。特别是县(区)党委政府换届后,加之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个别领导干部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有所抬头,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存在敷衍应对、推诿扯皮、得过且过的情况。

整改目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双轮驱动”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自觉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工信局,县环委会成员单位

整改情况:针对反馈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细致部署,全面整改。一是通过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党组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和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三新一高”要求,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各类问题,统筹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二是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党政履职尽责考核范畴,与其他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定期研究汇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情况。三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解读政策法规、普及理论知识、介绍经验做法、曝光典型案例,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随后,我们将严格落实省市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双轮驱动”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自觉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现已达到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121014

联系地址:正宁县西大街5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审核: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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