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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作者: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7 18:02:3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共正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正宁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正宁县2023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正农领发〔2023〕1号),现下达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76万元。其中:西坡镇30万元、山河镇497.85万元、永正镇60万元、榆林子镇44.08万元、宫河镇815万元、周家镇15万元、永和镇673.66万元、湫头镇605万元、五顷塬乡20万元、三嘉乡63.76万元、畜牧兽医站148.8万元、乡村振兴局842.85万元、水务局310万元、果业发展中心30、城投公司20万元。以上资金请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科目。

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有关要求,请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实际建设内容做好绩效目标设定工作,并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后,于2月3日前报送财政局审查备案。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加快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强化监控和管理,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绩效自评,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绩效运行监控表.xls

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正宁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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