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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周家镇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公示

作者: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1-12 09:39: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我局委托陕西易境景观规划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研究所编制了《正宁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为进一步增强规划审批工作的透明性,推进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现对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广大居民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2日-2023年2月19日

联系电话:0934-6121009

通讯地址:正宁县南街8号,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一、县城C-20-01、C-20-02地块

(一)原控规指标要求

C-20-01: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用地面积35965平方米,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80米,绿地率≥35%。

C-20-02: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7569平方米,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4.5,建筑密度≤60%,建筑高度≤100米,绿地率≥20%。

(二)调整内容

拟将原C-20-02商业用地西侧部分商业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与原规划C-20-01住宅用地合并,地块编号为C-20-01,其净用地面积为39093平方米。拟定规划指标为: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其余用地保留商业用地,地块编号为C-06-02,其净用地面积为4441平方米。拟定规划指标为:容积率≤4.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40米。

调整后用地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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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周家镇C-05-01地块

(一)原控规指标要求

C-05-01: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9292平方米,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9,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建筑高度≤36米。

(二)调整内容

C-05-01地块原规划地类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调整将地块分成两部分,调整后C-05-01地块调整为商业用地,其余保留原居住用地,地块编号C-05-02。

宗地面积调整: C-05-01地块调整后面积为2429平方米。拟定规划指标为:容积率≤4.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40米。C-05-02地块调整后面积16863平方米。拟定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9,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建筑高度≤36米。

调整后用地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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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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