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畜牧兽医站关于2022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安排计划的通知》(甘牧医〔2021〕3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及工作任务的通知》(甘牧医〔2021〕40号)《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安排计划的通知》(甘牧医〔2022〕18号)安排,2022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下达我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共计47.2万元。现公示如下:
一、中央财政下达我县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11.8万元,依据分配计划和绩效目标,统筹11.3万元用于动物防疫等补助,0.18万元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0.32万元用于强制扑杀补助。
二、省级财政下达我县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35.4万元,依据分配计划和绩效目标,统筹35万元用于动物防疫及动物卫生安全监管经费,0.4万元用于强制扑杀补助。
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9日。共7天。
联系人:赵凤妮
联系电话:0934-6121072
附件:正宁县畜牧兽医站2022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公示清单.xls
正宁县畜牧兽医站
2023年5月12日
(审核: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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