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三十三项(县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三十三项(县第十二项)
反馈问题:全市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不彻底,现有砖瓦厂基本未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西峰区后官寨镇赵咀村富华砂场、合水县何家畔镇木炭小作坊等散乱污企业长期游离法外。
整改目标:按照相关要求督促砖瓦厂尽快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大“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顿力度,并实施动态管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
整改情况:
(一)砖瓦企业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与联网情况
正宁县境内审批手续齐备且正常运营的砖瓦企业共2家,分别为:正宁县玖能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湫头镇苟仁村苟北组,占地面积84亩,采用隧道窑及全自动制砖设备,年生产能力3.5万立方米,能生产各种规格的空心砖及空心彻块)、正宁县和琪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正宁县西坡镇伍畔村三组,占地面积74亩,采用移动式旋转窑及全自动制砖设备,设计年生产能力6000万块,能生产各种规格的空心砖及空心彻块),已分别于2018年、2019年顺应国家政策,转变生产方式,完成了升级改造并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并分别于2022年4月、2022年8月完成了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同市生态环境局监控中心联网,规范了污染防治和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管理。
(二)砖瓦轮窑完成淘汰情况
针对反馈问题,我县由县工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全面排查遗留问题,加大整改整治力度。经排查,我县仅有振科砖厂1户砖瓦轮窑企业未完成整改(位于正宁县湫头镇新庄子村二组,占地75亩)。随即,联合工作组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及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向该企业下发了《关于庆阳市大量砖瓦轮窑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淘汰仍在生产问题整改方案》和《砖瓦轮窑生产设备淘汰告知书》,向其明确了工作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多次跟踪督促,鼓励引导。该企业于2021年9月停止生产并向县工信部门上报了《关于砖瓦轮窑生产设备淘汰关闭的报告》和《关于申请淘汰落后产能补助资金及转型的报告》。截止2021年12月底,该企业已注销排污许可证,取消营业执照生产环节内容,除轮窑基础没有拆除外(企业主计划利用轮窑转型做养殖项目),挤砖机、搅拌机、传输带等直接用于生产的设施和设备已全部拆除。目前,由于企业主将所有资金改做其它项目,致使养殖项目无法开展,我县于2023年5月彻底拆除了轮窑基础,并恢复原貌,该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
(三)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情况
针对反馈问题,我县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范围内已关停取缔的16家(15家砖瓦企业、1家油毛毡厂)散乱污企业开展清理整治“回头看”,并对是否新增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均未发现新建、待建散乱污企业和已取缔关停企业“死灰复燃”等现象。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现已达到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121014
联系地址:正宁县西大街5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审核: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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