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宁县宏兴达养殖家庭农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正宁县宏兴达养殖家庭农场苏小红上报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查看,经审查,符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等条件,现将正宁县宏兴达养殖家庭农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
一、申报企业:正宁县宏兴达养殖家庭农场
二、法定代表人:苏小红
三、经营范围:牛的养殖、销售
四、经营规模:60头
五、经营场所:正宁县宫河镇东里村五组
六、公示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8日,共7个工作日。
七、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正宁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121153
电子信箱znxnyncjbgs@163.com
通讯地址:正宁县东街9号
(审核: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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