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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

作者: 来源:正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15 09:30:10 浏览次数: 【字体:

经初步认证,我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张治华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魏扣仙生前遗留的坐落于正宁县城长乐南路东侧鼎盛花园2幢1单元6层162室家属楼成套住宅的份额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为甘(2020)正宁县不动产权第0001254号。根据所有继承人提供的相关继承资料,该不动产由张治华继承。

若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9月4日)持合法证据,向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我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办公地址:正宁县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34-6140303

 

                                 

正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9月4日

 (审核: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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