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的公示
正宁县污水处理厂位于山河镇移风村六组,占地30亩,设计日处理能力5000m3,实际日处理能力3800m3左右,采用A(AO)n工艺,出口水质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198-2002)一级A标准。2021年9月17日甘肃真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正宁县蔚蓝有限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正宁县污水处理厂及乡镇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主要来源在线环境监测和化验室。其中在线环境监测产生含铬废液、总氮总磷废液、氨氮废液,化验室产生混合废液。危险废物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等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管理。
危险废液的收集:采用适合承装的专门废液壶进行收集,并张贴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增设了防止泄露的壶盖,收集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危险废液的贮存:根据相关规范,设置了专门的废液仓库,仓库实行了双人双锁管理,并组织了危废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仓库外面张贴了危险废物贮存标志牌、危险废物信息公示栏,仓库里面进行了防渗处理、设置了防泄漏围堰、铺设了防泄漏隔膜,并张贴了危险废物贮存分布标志牌、警告标志。危废的入库进行了严格管理,进行称重、核查、登记,并录入《甘肃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管理:每年年终进行统计,在甘肃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填报年度申报,来年管理计划,并经过主管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备案。
危险废液转移、处理:主要委托有处理资质的第三方处理公司(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处理前在监管平台进行申报、主管环保部门现场核查、第三方公司审核、确认,专业运输公司进行运输,处理后下发转移联单,实现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根据我单位每年危废的统计记录,每年县城和乡镇产生危险废液500kg左右,均按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化转移处理,使危废的管理更加公开、透明,现接受社会监督。
(审核:刘攀)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