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关于正宁县2017-2023年度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移交管护协议的公告
根据《庆阳市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七节第四十一条规定:工程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有关规定。为切实落实“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正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严格落实了正宁县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竣工验收后第一时间移交项目所在乡镇和村组管护手续,被移交方(接收方)是项目工程的管护主体,具体承担项目工程的日常安全管护责任和落实管护经费。
特此公告。
2020年塬面保护项目山河镇董庄村、佑苏村二标段移交协议.pdf
2020年塬面保护项目山河镇董庄村三标段移交协议pdf.pdf
2021年塬面保护项目榆林子镇马家关村二标段移交协议.pdf
2021年塬面保护项目三嘉乡林坡村、东庄村三标段移交协议.pdf
2022年塬面保护项目榆林子镇乐安坊村三标段移交协议.pdf
2022年塬面保护项目榆林子镇高龙头村五标段移交协议.pdf
2022年塬面保护项目榆林子镇小寺头村六标段移交协议.pdf
2023年塬面保护项目榆林子镇中巷村、乐兴村二标段移交协议.pdf
正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审核: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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