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一、 编制概要
为全面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依法、科学、迅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庆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防汛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要求,参照2021年1月4日《庆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实践,起草形成《正宁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议稿)》。
二、编制背景
(一)机构改革之后,各乡镇、各部门职能职责发生了较大变化,急需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职能职责,健全完善全县应急管理、应急处置体系。2020年3月份,县应急管理组织编制了《正宁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汇报县政府同意,2020年5月28日县政府办印发的《正宁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2021年6月1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1月4日,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我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修订工作提供了依据和遵循,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上位预案已发生变化,下位预案应当修订完善。
三、编制过程
2023年3月,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
2023年4月,县应急管理局成立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参加编制工作领导和工作人民认真学习研读《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防汛法》《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庆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和文件,于5月底形成总体预案初稿,
总体预案初稿经多方征求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了修改,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内容,完善了初稿文本。
2023年7月,县应急组织专家对预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及时修订完善。9月份正式确定《正宁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审议稿)》。
四、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2011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通过);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1月22日颁布实施);
《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6月15日发布实施);
《庆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1月4日发布实施)。
五、预案结构
《正宁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共由七大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包含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突发事件的概念和分类、分级、分级对应、响应分级、应急预案体系等五个方面内容,明确全县突发事件共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每个等级的划分标准及响应层次。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二部组织指挥机构。包含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专项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工作机构、专家组等内容。明确了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应急局统筹协调、专项指挥部指挥调度、乡镇及部门具体负责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部分运行机制。风险管理和危险源治理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应对处置机制、恢复重建机制等四个方面。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序。预案明确了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发布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进行管理与协调。进入预警期后,事发地乡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准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要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要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任何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有关单位部门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突发事件,要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包含应急力量保障、应急财力保障、物资装备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稳保障、 人员防护保障、公共设施保障、基础信息保障、科技应用保障、区域合作保障、法制支撑保障等十二项内容。
预案明确了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制定所负责领域与县总体预案配套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需的物资、技术、装备准备,建立与履行应急保障职责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切实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第五部分预案管理。包含预案编制、预案审批与衔接、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与修订、宣传和培训等内容。
明确了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行动方案和部门应急手册的编制主体、编制要求和审批备案程序。对预案演练的基本要求、频次进行了明确;细化了对预案评估、修订、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细化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突发事件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和培训的职责。要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法违纪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部分责任与奖惩。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七部分附则。明确了应急职责,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订。
六、说明
本次编制进一步细化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原则,更加注重实用性、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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