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不动产具结的公示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26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关事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相关工作意见的通知》(〔2022〕11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省市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相关工作意见的通知》(庆产组办发〔2023〕2号)和《正宁县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正产组办发(〔2024〕2号)文件精神,经核实,正宁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土地坐落于正宁县山河镇宫河路28号,1986年11月取得土地五亩,1994年12月因在院内建设住宅楼征用土地2亩,共七亩,总面积为4666.67平方米。因2005年道路拓宽占用土地268.86平方米,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4号住宅楼分割土地594.38平方米,因此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土地面积现为3803.43平方米。宗地四至为:北至本宗地围墙外皮,邻蔬菜站;东至本宗地围墙内皮,邻西关五组;南至本宗地围墙内皮,邻工商局家属楼;西至本宗地围墙外皮,邻宫河路。本宗地无欠征款、权属清晰、没有纠纷,符合具结条件,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拨打0934-5957777反映具体情况。
正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0月16日
(审核: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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