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作者: 来源:不动产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20 10:19:2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史致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正宁县新建巷财政局家属楼2号1单元1层112室的甘(2023)正宁县不动产权第000152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声明人:史致文 2024 年12月20日 (审核:王迎军) 分享到: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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