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作者: 来源:不动产中心 发布时间:2025-05-15 18:32:0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张玲玲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正宁县县城中心什字地段金色时代(西区)2幢1单元2703室的甘(2022)正宁县不动产权第000094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玲玲2025 年5月15日 (审核:王迎军) 分享到: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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