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作者: 来源:不动产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02 10:33:4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张秉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正宁县兴旺农贸市场东北侧祥和家园2幢1单元2层122室的房权证(正房权证正宁县字第10000451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正土国用(2011)第014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秉玉2025 年7月1日 (审核:王迎军) 分享到: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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