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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关不动产具结的公示

作者: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7-08 17:20:4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267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办理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事项的工作细则》的通知(庆政办函〔2023〕51号)和《关于印发正宁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遗留问题办理意见的通知》(正资发〔2025〕86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权属单位提供资料,现将正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宗地及房屋具结公示如下:

正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宗地位于甘肃省正宁县城山河路01号,无任何用地及房屋手续,经调查了解,土地取得于1982年8月,权利人为正宁县公安局,权属性质为国有,用途为办公,宗地总面积1744.6平方米,四至为:北至正宁县卫健局;东至东关信用社;南至县城山河路;西至县城南环路。院内地上建筑3栋,建成于1985年5月,建筑面积共1762.23平方米,经专业机构鉴定,安全等级为B级。

该宗地房屋产权清晰、没有纠纷,特此具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拨打0934-5957777反映具体情况。

 

正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7月8日

(审核:王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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