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不动产具结的公示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267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办理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事项的工作细则》的通知(庆政办〔2023〕51号)和《关于印发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遗留问题办理意见的通知》(庆资发〔2025〕2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文件法律规定要求,结合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正宁分局提供的印证资料,并经正宁县自然资源局核查,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正宁分局西坡林场瞭望塔宗地及房屋属于直接服务于林业生产、林业管护巡护、保护执法等必要设施范畴,且未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符合自然保护地准入要求。现将宗地及房屋具结公示如下:
西坡林场瞭望塔宗地位于正宁县西坡镇高红村一组,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科教文卫用地,测绘面积72平方米,宗地四至为:北至林地为界;东至林地为界;南至林地为界;西至林地为界。瞭望塔面积199.71平方米,经专业机构鉴定,房屋质量结构安全等级为B级,消防验收已经市住建局备案。
该宗地房屋权属清晰,没有纠纷,符合登记要求,特此具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拨打0934-5957777反应具体情况。
正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7月9日
(审核:王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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