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不动产具结的公示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267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办理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事项的工作细则》的通知(庆政办〔2023〕51号)和《关于印发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遗留问题办理意见的通知》(庆资发〔2025〕2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文件法律规定要求,结合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正宁分局提供的印证资料,并经正宁县自然资源局核查,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正宁分局9宗地及房屋属于直接服务于林业生产、林业管护巡护、保护执法等必要设施范畴,且未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符合自然保护地准入要求。现将宗地及房屋具结公示如下:
一、秦家梁林场
(一)秦家梁林场秦凤川资源管护站宗地位于庆阳市正宁县西坡镇柴桥子村柴桥子五组,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科教文卫用地,用地面积4515.59平方米,宗地四至为:北至林地为界;东至林地为界;南至道路为界;西至林地为界。秦凤川资源管护站房屋修建于2021年12月,面积342.86平方米,经专业机构鉴定,房屋质量结构安全等级为A级。
(二)杨湾森林资源管护站宗地位于庆阳市正宁县西坡镇柴桥子村柴桥子六组11号,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用地面积360.18平方米,宗地四至为:北至林地为界;东至秦家梁林场场部为界;南至空地为界;西至道路为界。杨湾森林资源管护站房屋修建于2024年7月,面积75.20平方米,经专业机构鉴定,房屋质量结构安全等级为A级。
二、西坡林场
(一)鱼池房屋宗地位于庆阳市正宁县西坡镇高红村一组,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科教文卫用地,用地面积262.5平方米,宗地四至为:北至空地为界;东至空地为界;南至耕地为界;西至道路为界。西坡林场鱼池房屋修建于2006年12月,面积71.85平方米,经专业机构鉴定,房屋质量结构安全等级为B级。
三、中湾林场
(一)科普教育展览馆及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宗地位于庆阳市正宁县五顷塬乡南邑村南邑街145号,使用类型为划拨,用途为特殊用地,用地面积14047.02平方米,宗地四至为:北至道路为界;东至林地为界;南至中湾林场为界;西至林地为界。
(二)乔家塬森林资源管护站及乔塬管护站仓储用房宗地位于庆阳市正宁县五顷塬乡龙咀子村党塬64号,使用类型为划拨,用途为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用地面积900.45平方米,宗地四至为:北至空地为界;东至林地为界;南至道路为界;西至陡坎为界。
(三)调令关防火瞭望塔宗地位于庆阳市正宁县五顷塬乡南邑村南邑街143号,使用类型为划拨,用途为特殊用地,用地面积3607.66平方米,宗地四至为:北至林地为界;东至林地为界;南至林地为界;西至林地为界。调令关防火瞭望塔修建于2014年12月,面积470.29平方米,经专业机构鉴定,房屋质量结构安全等级为B级。
(四)配电房(2023年饮水设施)宗地位于庆阳市正宁县五顷塬乡南邑村南邑街143号,使用类型为划拨,用途为其他林地,2023年取得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甘林护许准〔2023〕520号),用地面积28.07平方米,宗地四至为:北至林地为界;东至空地为界;南至林地为界;西至林地为界。配电房(2023年饮水设施)修建于2023年11月,面积9.12平方米,经专业机构鉴定,房屋质量结构安全等级为B级。
(五)甘肃子午岭自然保护区中湾管理站宗地位于庆阳市正宁县五顷塬乡南邑村南邑街145号,使用类型为划拨,用途为特殊用地,用地面积1736.54平方米,宗地四至为:北至中湾林场为界;东至道路为界;南至空地为界;西至林地为界。甘肃子午岭自然保护区中湾管理站修建于2009年12月,面积744.24平方米,经专业机构鉴定,房屋质量结构安全等级为B级。
(六)调令关森林康养中心宗地位于庆阳市正宁县五顷塬乡南邑村南邑街145号,使用类型为划拨,用途为特殊用地,用地面积5960.23平方米,宗地四至为:北至林地为界;东至林地为界;南至道路为界;西至林地为界。调令关森林康养中心修建于2007年7月,面积1748.46平方米,经专业机构鉴定,房屋质量结构安全等级为B级。
以上宗地房屋权属清晰,没有纠纷,符合登记要求,特此具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拨打0934-5900295反映具体情况。
正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12月10日
(审核:王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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