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正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要求,省水利厅划定了正宁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共计8850.48公顷,涉及宫河镇、湫头镇、三嘉乡、山河镇、五顷塬乡、西坡镇、永和镇、永正镇、榆林子镇、周家镇10个乡镇(详见附件)。具体范围请到县水保局查询。二、禁止在划定的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并还林还草。
三、在25。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在5。-25。坡地植树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农作物等,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四、违反规定且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正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3日
(审核:王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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