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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2026年省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30 15:02: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推进我县废旧农膜回收再利用,全面做好“白色污染”防治,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省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科发〔2026〕1号)精神,结合正宁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条件。正宁县地处甘肃省东部,子午岭西麓,泾河支流四郎河上游,介于东经107°56'20"-108°38'08"、北纬35°14'40"-35°36'18"之间;东与陕西省黄陵县隔子午岭相望,南与陕西省旬邑县接壤,西与陕西省长武县以泾河为界,北邻庆阳市宁县。县域总面积1331平方公里,辖8镇2乡,下设94个行政村、7个社区居委会以及677个村民小组。全县耕地面积为42.95万亩,总人口23.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比达58.6%。县域内涵盖子午岭临缘及四郎河川区等多样地形,气候适宜农业生产,主要种植玉米、马铃薯、蔬菜、中药材、烟草等作物,其中玉米覆膜面积最大,烟草覆膜率达100%,是典型的覆膜农业种植区域。2025年全县农膜覆盖面积19.5万亩,其中玉米覆盖面积8.3万亩,薯类1万亩,烟草1.5万亩,中药材 3.4万亩,蔬菜4万亩(其中设施蔬菜面积1.5万亩),其他1.3万亩。

(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现状。正宁县已构建“县有回收企业、乡(镇)有回收网点、村有回收站”的三级回收网络,现有18个废旧农膜“以旧换新”回收网点,从业人员20余人,年回收能力达1200吨;配套2家废旧农膜加工利用企业,年处理能力2000吨,可将废旧农膜加工为塑料再生颗粒、周转筐等产品,销往陕甘宁周边地区。2025年全县农膜使用量2060吨,回收废旧农膜1813吨,废旧农膜处置率达88%。通过持续开展地膜残留监测,农田地膜残留量从2018年的1.72kg/亩降至2025年的0.91kg/亩,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三)拟解决的问题

1.加工企业和回收网点运营成本较高,农膜集中回收期运力紧张,加工企业和回收网点运营效益偏低,补贴资金不足,影响加工企业和回收网点回收积极性。

2.回收网点与加工企业之间协同联动不够紧密,存在转运不及时、分拣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造成回收物资加工利用率偏低,产业链衔接效率亟待提升。

3.现有的回收网点台账记录不完整、称重核算流程不规范,导致补贴资金兑付缺乏精准依据,影响“以奖代补”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二、总体思路

(一)出发点。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系统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科技支撑”工作方式及“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形成“农户(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积极捡拾、回收企业应收尽收”的回收利用格局,推动农用残膜变废为宝、变害为利、变弃为用,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为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强化政策扶持和统筹协调,以财政资金为撬动,充分发挥回收网点和加工企业的主体作用,形成良性运营机制。二是突出重点、精准施策。资金全部用于回收网点和加工企业的奖补,重点支持集中收膜期工作开展,针对性解决回收薄弱环节问题。三是规范高效、注重实效。建立科学考核验收标准,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以回收量、处理率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评价指标,务求工作实效。四是持续推进、长效治理。立足现有回收网络基础,通过项目实施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常态化、规范化。

(三)预期效果。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回收网点运营能力,扩大废旧农膜回收覆盖面,提高回收效率和加工转化率;完善“以旧换新”激励机制,加大宣传,增强群众参与积极性;实现废旧农膜处置率稳定在86%以上,农田地膜残留量持续下降,农业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回收利用模式。

三、建设内容和目标

(一)地点和内容

1.实施地点:覆盖正宁县18个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网点及2家废旧农膜加工企业,辐射全县10个乡镇的覆膜种植区域。

2.建设内容:项目资金10万元全部用于以奖代补。一是对回收网点按回收量给予运营补贴;二是对废旧农膜加工企业按实际处理量给予加工补助,鼓励企业提升处理能力、优化回收产业链衔接;三是支持网点完善台账管理、科普宣传等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坚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为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创造有利条件。2026年计划发放废旧农膜回收宣传资料1万份,培训废旧农膜回收宣传员40余人,切实提高全民对随意丢弃农用残膜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预期目标

1.业务量化目标:回收网点全部实现规范化运营,台账记录完整率、称重核算准确率达100%;群众对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满意度达90%以上,废旧农膜处置率稳定在86%以上。

    2.机制建设目标:完善“网点回收+企业加工+政府补贴”的长效机制,形成回收、转运、加工无缝衔接的产业链条,为后续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资金概算

2026年省级财政农业环境保护项目下达我县项目资金10万元,计划将10万元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以奖代补资金全部用于回收网点和加工企业的奖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确保资金对应具体回收处理任务。

五、项目实施进度

1.2026年1-3月:细化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农业生态总站备案;制定以奖代补考核细则,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规范台账格式和数据上报要求。

2.2026年4-5月:与回收网点和回收企业签订回收管理协议,明确各方权责,派发地膜。督促网点全面开展回收工作,加强巡查指导,确保回收渠道畅通。按照“踏实废膜两标准筐(80-120kg)或一方兑换一卷地膜(10kg)”的标准开展废旧农膜“以旧换新”工作,指导回收企业、网点建立农膜回收台账和“以旧换新”流水账,确保相关凭证可查、可验、可追溯。要求企业对网点交售现场用定位相机拍照上传,确保各回收网点交售情况统计数据真实可查。

3.2026年6月:对各回收兑换网点完成实地量方验收,并记录验收表,作为“以奖代补”的重要依据。

4.2026年7-9月:严格核算“以奖代补”补贴资金。回收网点综合考虑各网点的交售次数、量化打分、新膜利用效率、交运距离及回收量等因素,按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计算“以奖代补”金额。加工企业按照每加工1吨再生颗粒补贴4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5.2026年10月:在回收网点和企业公示资金奖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6.2026年11-12月:完成“以奖代补”补贴资金支付和工作总结上报,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整理相关资料归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搞好项目实施工作,成立由县农技中心主任为组长的技术指导小组,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定期召开调度会议,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支持。严格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结合正宁县实际细化以奖代补政策,明确补贴标准、申报流程和验收要求,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网点、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与参与度。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县农技中心牵头负责+网点企业主体参与+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完善网点与企业对接机制,确保废旧农膜及时转运加工,避免积压;持续推行“以旧换新”,优化群众参与渠道,强化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

(四)严格资金保障。按照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财政局设立项目专项资金账户,确保1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按照考核验收结果拨付资金,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情况全程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五)强化监督管理。组建专项督查组,定期对回收网点的回收量、台账记录、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巡查检查,对加工企业处理流程、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违规操作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六)完善绩效评价。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以回收量、处理率、群众满意度、资金使用合规性等为核心指标,开展项目全过程绩效监控和末期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后续项目资金分配、网点和企业评优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审核:王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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