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1次会议
4月24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喜言,副主任范宗琦、白清儒、巩凤洲、张俊杰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19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梁宏伟应邀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路小勃,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国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晓东,县政府办、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负责人,永和镇、三嘉乡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喜言主持。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正宁县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依法作出关于批准正宁县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新建和修订的5项规章制度,并进行了人事任免。
会议认为:县政府2014年财政工作能够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将有限的财力向事关全县发展、事关民生的大事上倾斜,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农林水务、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了“保主保重,发展为先,民生为要”的要求,工作成效比较明显,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2015年财政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全面发展、收支平衡”原则,按照“全口径”进行编制,预算收支平衡,符合新《预算法》规定。讨论通过的5项规章制度是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改进和创新人大工作方式的现实需要,也是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力举措。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积极培育财源,把项目作为转方式、调结构、育财源的载体和支撑,着力夯实财政增收基础,壮大全县经济总量;要强化组织收入,注重优化收入结构,细化分解收入任务,着力提高收入总量和质量,确保完成预算任务;要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着力优化支出结构,缩减“三公”经费支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要完善体制机制,按照“全口径”编制要求,不断改进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着力推进财政改革,积极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努力打造阳光财政、法制财政和高效财政。
会议结束时,县政府副县长路小勃代表县政府作了表态发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喜言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会议作出的批准正宁县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财政预算的决定,是按照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授权,结合省市财政工作安排与我县财政工作实际,依据新修订的《预算法》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财政预算一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想方设法,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同时,财税部门要加强与人大财经工委的联系,沟通信息,便于常委会及时掌握情况。审计部门也要及时开展专项审计,特别是对2014年决算单位进行范围较广的抽查审计,促进财政工作健康发展。会议审议通过的县人大常委会5项制度,是县人大常委会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探索,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订、充实完善后形成的,是对人大工作的规范和约束。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深刻认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把人大各项工作制度作为指南,在工作中学习好、坚持好、运用好,力争开言讲法,办事依法,言行规范,努力推进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袁主任要求,新任命的同志要紧跟改革步伐,牢记使命,不忘宗旨,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勤勉干事,认真履职,恪尽职守,用实干的精神,良好的业绩兑现自己的承诺,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一要强化理论武装,作主动学习的表率;二要强化责任意识,作干事创业的表率;三要强化作风建设,作廉洁自律的表率;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作依法履职的表率,为顺利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建设幸福美好新正宁作出新的贡献!
(编辑:杨保卫 摄影:县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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