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正宁政务>详细内容

正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2次会议

作者:赵树功 来源:县人大办 发布时间:2015-07-16 21:25:00 浏览次数: 【字体:

7月1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2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喜言,副主任范宗琦、白清儒、巩凤洲、张俊杰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17人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路小勃,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国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晓东,县政府办、发改局、教体局、水务局、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负责人,湫头镇、五顷塬乡人大主席列席会议。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元庆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喜言主持。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正宁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调整情况的报告、正宁县幼儿园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依法作出了关于批准正宁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同时,会议对县水务局工作情况及县司法局局长曹新民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并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认为,县政府提出的正宁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是科学的,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兼顾了发展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指导思想明确,工作重点突出,主要预期目标及措施可行。县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能够把学前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强化师资配备,有效改善了办园条件,构建了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学前教育稳步发展。县水务局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水法律法规及水务方针政策,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水利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得到了加强,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县司法局局长曹新民同志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创新举措、攻坚克难,在法制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是一位称职的司法局长。




会议结束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喜言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述职评议和对“一府两院”开展工作评议,是宪法、组织法、监督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公仆意识、人大意识的有力举措,更是执行“三严三实”要求的主题实践。通过述职评议,把人大常委会的任免权和监督权结合起来,对受评对象的履职进行监督,作出评价,可以使其清醒地看到工作中的差距,明确前进的方向,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必将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希望评议对象能正确对待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人大常委会在评议中提出的批评和意见当作依法行政、改进工作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提高,把人民交给的权力用得更好,扎实有效地为人民谋利益。针对我县水资源短缺的现状,希望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大水务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节水、惜水、护水意识。要坚持建管并重,加大对已建水利设施的管护力度,共同营造全面保护水利设施的良好氛围。要增强水利扶贫的理念,准确把握中央、省、市政策导向,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加强扶贫重点区域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水务事业均衡发展。关于幼儿园规范化建设,袁主任强调,县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代表和常委会委员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从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的高度出发,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幼儿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学环境。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合理规划新建幼儿园的布局,满足幼儿入学需要。要加强幼教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幼儿园规范化管理,积极学习、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创新办园模式,提升办园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增强监管合力,着力引导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共同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编辑:杨保卫)

分享到: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