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会议召开
近日,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石博学出席会议。
会上,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移交巡察反馈意见并通报巡察情况,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表态发言,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进行纪律作风评价。
会议传达了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指出,巡视巡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被巡察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巡察发现问题的严肃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各被巡察单位要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整改工作始终,务必做到“见人、见事、见处置结果、见责任追究、见建章立制”,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着力解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具体工作要求不到位不到底的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乏力的问题,着力解决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在推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
会议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强化使命担当,扛牢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找准整改切入点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细;要明确整改时限,牢固树立时效意识,分类施策、综合施治,确保问题整改高效推进;要建立长效机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制定科学有效的管控措施;要强化制度落实,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切实发挥巡察震慑、遗制、治本的作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要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据了解,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的单位有县水务局、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苏维埃关中特区纪念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统计局,县委党校、县应急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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