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举办全县乡镇人大干部培训班
5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举办全县乡镇人大干部培训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宏伟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专干及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各委办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共50多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张小锋结合《宪法》《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的产生和补选以及如何规范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专题辅导;各乡镇人大主席汇报了去年换届以来乡镇人大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座谈交流中,各位参训学员踊跃发言、各抒己见,谈了实际工作中面临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并进行了现场解答。
会议强调,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更加坚定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自觉置身于乡镇党委领导之下,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要充分运用人大特有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把党委的决策变为人民的意愿和要求,真正实现人大与党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乡镇人大和政府的关系,把监督寓于支持之中,促进乡镇经济社会更好发展。要坚守宪法和法律底线,充分发挥乡镇人大重要作用。要围绕精准扶贫、项目建设、环境整治、三农工作等重点,依法履职行权,保障群众利益;要带头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有效实施法律监督,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要紧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工作监督,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实现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双赢。
会议强调,要坚持开拓创新,切实增强乡镇人大工作实效。乡镇人大主席团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两次乡镇人代会;要规范会议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坚决维护人大会议的严肃性、合法性和民主性;要把代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组织和引导代表加强学习培训、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接待选民等活动,提高代表的参与意识和履职意识。要注重自身建设,努力开创乡镇人大工作新局面。要始终把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作为依法履职的根本,熟练掌握从事人大工作的方针、政策、原则和程序,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具体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为人大科学决策和依法监督提供可靠依据;要进一步健全乡镇人大主席团例会工作制度、乡镇人大办公室工作制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工作评议等制度,使乡镇人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进乡镇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各乡镇人大要高度重视,尽快组织人员查缺补漏,按照规范化要求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要依法规范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团会和人代会,扎实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充分调动代表的履职热情,发挥代表作用;要认真学习掌握《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编辑: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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