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正宁政务>详细内容

甘肃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案件办理结果回复单(二)

作者:米元元 来源: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9-07 18:58: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信访案件内容
   正宁县南苑小区楼下(11号楼)舒心缘酒店中午12:00到14:00和晚上19:00到22:00这段时间内经常燃放鞭炮,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二、承办单位

   公安局、环保局

   三、信访案件办理结果

   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舒心源”酒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并签订了《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责令其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分享到: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