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4月16日至18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巩凤洲带领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县金达养殖有限公司、庵里水库、华能核桃峪煤矿、宫河垃圾填埋场、铅锌冶炼厂、中湾林场、县医院、锦明大厦建设项目部、恒兴建材厂、污水处理厂、榆林子加油站等20个单位、企业及项目建设现场,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环保局、农牧局、林业局、城管局、自来水公司等职能部门和部分乡镇负责人就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要求,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升全民环保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环保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责任,着力推进大气、水和土壤污染等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综合整治,严格执法监督,形成监管合力,为共同推动环境保护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编辑:岳理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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